天元检察:守护“小村道”上的“大安全”
2023-09-26 17:15:53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申亮亮 |          浏览量:3029

感谢检察院的监督,为我们村解决了出行安全这一大难题。我们村临水路段水深达8-10米,来往车流量较大,临水路段没加装护栏之前,总担心来往车辆发生驶出路外事故,现在道路临水一侧加装了安全护栏,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率。96日,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对辖区三门镇护塘村的村道建设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陪同实地回访的村支书对检察官说道。

农村公路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的交通方式和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建设四好农村路,要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上级检察机关的专项行动部署,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角度出发,在全区开展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20234月,为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的合力,有效保护公共利益,高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出行问题,共同推动社会治理,天元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政协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改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为主题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题调研。通过与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磋商会谈、进村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村(组)道建设管理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及形成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调研完成后,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抄送调研报告,为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以乡镇交通安全问题为主题的调研工作提供了思路和信息。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近年来,本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常年居全市总量的2/3左右,仅20221月至20236月,本区农村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近700起,受伤200余人,死亡数人。农村公路道路条件差,危险路段附属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因素是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检察官肖敏娜介绍。3个乡镇下辖的村(组)级道路,几十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存在无护栏、无警示牌等问题,交通安全隐患大,威胁村民及过往群众的出行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今年5月,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上述问题予以公益诉讼立案调查。该院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召开诉前磋商会,会上,检察官肖敏娜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情况,磋商参与单位在乡镇村道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及职能部门如何依法全面履职、扭转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为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作用,今年7月,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调研结果和本地实际情况,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从联动履职、制度建设、体制改革等角度提出建议举措,提供法律参考。

检察建议为我单位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方面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指引,我们将认真学习检察建议内容,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能力。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检察机关在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时发现,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摸排行动,确定了村(组)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分轻重缓急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在9月底以前完成全区村(组)级公路总长2000米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

此外,职能部门还以书面报告形式提请天元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天元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创建天元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制度,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为确保整改实效,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监督路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发现护塘村、苍霞村等镇村的村(组)道临水急弯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已建设完成,其余路段也在积极施工。安全护栏装好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也有了保障。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在激活现有公益保护机制的基础上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发展中保护和改善民生,切实守护群众平安出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申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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